文化事业取得新发展。全市现有文化事业机构15 个,群众艺术馆1 个,公共图书馆24 个,博物馆3 个,电影放映单位162个,其中影剧院81 个。全市现有广播电台1 座, 电视台1 座。广播、电视人口覆盖率均达100%。全年出版各类图书17.68 万册、各种杂志103.73 万册,报纸5230 万印张。
大力加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群众文化艺术活动丰富多彩。东莞大剧院、图书馆等一批大型文化设施已完成规划,在积极筹建。各镇区也在多渠道筹集资金,大力兴建群众文化活动场所,文化广场遍及城乡。2002 年,全市乡镇公共文化设施占地面积238万平方米,文化设施建设面积110 万平方米。全市用于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的费用1.82 亿元,增长15.0%。城乡文化艺术活动异常活跃,全年共引进约有200 个各类型的文艺团队进入我市各镇区剧场演出近2000 场(次)。社区文化、家庭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蓬勃发展。广场文化成为东莞文化的一大特色,城乡群众业余文化生活丰富多彩,形成良好的文化氛围.
全力打造文化新城,提高城市的文化品位。市委市政府提出要实施新的文化发展战略,把东莞全力打造成文化新城。2002 年,与中国歌舞团合办了中国歌舞团东莞分团(东莞歌舞团),创作了一批高品位的文艺节目,在全市各镇区巡回演出,在社会反映强烈。各种文艺创作喜获丰收,书法、美术、摄影、小品、戏剧等各类文艺创作活动异常活跃,涌现出一批艺术精品,获得了全国、全省的多个奖项。文物古迹保护工作有新进展。2002 年东莞南社村古建筑群等9 个文物保护单位被评为第四批广东省文物保护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