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年末,东莞市城市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57.38平方米。”这一数据引起东莞市银行业人士的广泛关注。
昨天,东莞市统计局在《东莞日报》A07版全文刊发《2007年东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在第六大项人民生活居民消费中公布了这一数据。
为什么这样一个数据会引起银行业人士的关注?因为统计局公布的“人均住房建筑面积57.38平方米”使得各家银行“第二套房贷优惠”政策难操作的局面得以打破。
央行《补充通知》出台
去年12月份,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联合发文《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补充通知》(以下简称《补充通知》)规定:对于已利用银行贷款首套自住房的家庭,如其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可比照首套自住房贷款政策执行,当地人均住房平均水平以统计部门公布上年度数据为准。
之前,正是没有权威部门发布东莞人均住房平均水平这一关键数据,东莞各家商业银行一直按兵未动,都在等待数据。
昨天,统计局相关科室负责人告诉记者,“年末城市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57.38平方米”的统计是根据抽样调查资料计算出来的,抽样调查范围包括东城、南城、莞城及万江四个城区,不包括镇区。特别提醒,要注意统计指标的时间、口径和计算方法等。
第二套房贷优惠落地
昨天,记者就此咨询东莞多家商业银行,工行东莞分行房地产业务部有关负责人说,之前,为了弄准东莞人均住房平均水平数据到底是多少,他们也费了很大劲儿,查询了《东莞统计年鉴》,咨询房管局,一直没得到最新数据。统计局昨公布的“人均住房建筑面积57.38平方米”正好解决这一问题,该负责人说,他们会把这一数据上报给省行,实施细则出台后,会将文件张贴在该行各网点告知客户。
建行东莞分行也表示,既然统计局已经公布了权威数据,该行将按照这一数据执行央行政策。
采访中,各家银行都表示,银行均严格执行第二套房贷政策,对不符合第二套房贷优惠条件的借款者,利率一律上浮10%,不存在松动情况。
中行东莞分行、广发行东莞分行表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57.38平方米”刚刚公布,银行执行第二套房贷优惠政策有了比照数据,但正式文件出台或正式执行,恐怕还得有个研究过程。
银行人士也提醒,申请第二套房贷优惠时,要先计算好人均住房面积,借款人应当提供房地产管理部门依据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出具的家庭住房总面积查询结果。如果条件允许,尽量选择公积金贷款,节省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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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北京、上海等地媒体报道称,已经有部分银行对央行去年12月出台的《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补充通知》(下简称《补充通知》)规定的“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可比照首套自住住房贷款政策执行”中的“人均住房面积”作出了初步界定。如,北京标准人均住房面积为26.6平方米,上海则为33平方米。
本报综合消息
建行第二套房贷执行政策
未作调整
日前,中国建设银行有关业务负责人表示,该行一直严格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其中对第二套房贷的政策严格执行有关监管要求,自去年执行人民银行、银监会的文件规定以来,目前在执行中,这些政策和规定没有任何变动。
建行北京市分行以北京市统计局公布的有关当地人均住房面积数据作为执行依据,是在执行中落实监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并不是对第二套房贷政策进行调整。